学者称,“十二五”期间污染物控制和减排,应更多使用排污收费、脱硫补贴、环境税、排污交易、生态补偿等经济政策手段。 “十二五”规划中,将增加关涉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指标。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王金南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说,在环境和经济的关系方面,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地位将得以进一步提升。王金南认为,中国的环境保护存在结构性问题。目前,中国环境问题面临环境污染、生态破坏和气候变化“三座大山”。三个问题牵涉国内、区域和全球等不同范围。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,需要平衡以上三个方面问题,“我的看法,‘十二五’的重点,应放在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两个方面。在主要污染物减排方面,“十一五”规划设置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(COD)两个指标。王金南透露,环保部门的意见,在“十二五”规划中,纳入污染空气的氮氧化物和导致水污染的氨氮指标,减排量在5%-10%之间。王金南称,环境污染治理也涉及三个结构层面,包括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、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防范。但这三个齐头并进,则不太可能。对环境风险防范要有一些基础性的准备,但不可能同步去推进。如同美国、欧洲的经历,环境污染治理的过程存在路径依赖。同样,环境质量改善肯定要做,但能不能做约束性指标,可以因地制宜来考虑,尤其是北京、上海这样的人口聚居地,质量改善就重要。就要采取措施,比如改善能源结构、搬迁污染企业和调整产业结构,这些措施的效果很明显。“仅靠末端治理,解决不了根本问题。” 谈及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,王金南认为“这必然是长期的任务”。根据美国削减的经验,中国不仅“十二五”要继续,甚至会延续到“十四五”“十五五”。因为目前的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。比如,要达到四类或三类水质的要求,只能排放800万吨COD(化学需氧量),而现在排放量是3000多万吨。王金南介绍说,二氧化硫也是如此,目前的允许排放量(环境容量)也就是1200万吨至1600万吨,“十一五”初期为2500万吨,减去10%就是2200万吨左右,按环境容量的下限,还有1000万吨要削减。而这仅仅是存量削减,增量还在出现。他建议,“十二五”期间应采取一些更有效的经济手段,如更多使用排污收费、脱硫补贴、环境税、排污交易、生态补偿等经济政策手段。“有些政策,比如生态补偿、排污交易,已在政府工作报告提了两三次了,希望‘十二五’有突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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